邹小琴律师亲办案例
代理张某某离婚纠纷案立案一周内迅速调解结案
来源:邹小琴律师
发布时间:2021-05-25
浏览量:237

张某某诉熊某某离婚纠纷案

审理法院: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

原告:张某某

委托代理人:邹小琴律师,上海市锦天城(南昌)律师事务所律师

案情简介:

张某某与熊某某因感情不和,张某某起诉离婚,法院组织调解,熊某某不同意离婚,但向张某某提出去民政局离婚。考虑到《民法典》设置了离婚冷静期,最快需要30天才能离婚,且可能熊某某可能反悔离不成。代理律师邹律师认为这可能是熊某某的拖延之术,遂主动与熊某某电话联系,告知其张某某离婚很坚决,多次给熊某某沟通做思想工作,后熊某某同意离婚,邹律师迅速联系法官告知双方同意调解离婚,能否尽快安排做调解笔录出具调解书。在代理律师的多次沟通协调下,张某某与熊某某在立案一周内迅速调解离婚结案。

本案能在立案一周内迅速调解结案,邹律师认为,在双方同意离婚的情况下,应尽快和法官沟通出具调解书,因为一旦时间一长一方可能就会反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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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912号地铁大厦8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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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邹小琴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上海市锦天城(南昌)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601*********87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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